01关于互联星空门户业务

互联星空门户业务是指以互联星空为统一品牌,以互联星空门户网站、星空极速客户端、用户上网欢迎页面为呈现载体,面向互联网宽带用户提供收费内容与应用、免费信息、网络社区、搜索、广告等服务的一项增值业务。互联星空门户业务合作伙伴作为互联星空的紧密合作伙伴,为互联星空门户提供有特色和市场潜力的内容与应用服务,形成互联星空品牌产品,并通过中国电信主渠道进行业务营销。

02互联星空门户业务合作模式

1.内容转载
 · 内容或服务提供商提供原创或经授权的内容,由互联星空对内容进行选择、审核后发布到对应的频道页面
 · 内容通过互联星空门户CMS发布,页面使用互联星空(vnet.cn)域名
 · 内容注明来源出处为CP/SP
 · 内容页面使用互联星空指定的页面模板

    2.栏目共建
 · 内容或服务提供商提供原创或经授权的内容,由互联星空对内容进行选择、审核后发布到对应的频道页面
 · 在共建栏目中,合作CP/SP享有独占权,即共建栏目不出现其他CP/SP提供的内容
 · 内容通过互联星空门户CMS发布,页面使用互联星空(vnet.cn)域名
 · 共建栏目在指定的频道导航或频道首页上享有独立的栏目入口
 · 栏目名称及相关UI版权为互联星空所有,内容注明来源出处为CP/SP
 · 内容页面使用互联星空指定的页面模板

    3.品牌专区
 · 内容或服务提供商提供原创或经授权的内容、素材,由双方共同策划专区建设和推广方案
 · CP/SP承担专区制作成本及推广费用
 · 页面使用互联星空(vnet.cn)域名,也可使用CP/SP指定的其他域名
 · CP/SP通过互联星空门户CMS维护产品专区页面
 · 互联星空负责在互联星空门户及指定的旗下站点布置产品专区的页面入口(页面广告位等)
 · 专区内的产品在线销售时的付费方式必须包括互联星空代收费

03互联星空门户业务合作流程

合作伙伴可以自行选择与各省进行合作,也可以选择和全国中心直接合作。选择和省互联星空门户合作的,向省级运营部门提出合作意向并进行业务洽谈与合作签约工作。选择和全国中心直接合作的,向全国运营部门提出合作意向并进行业务洽谈与合作签约工作。

    第一步:合作提出

    合作伙伴按照业务合作区域,向省级业务运营部门或全国业务运营部门提出合作意向,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互联星空业务合作意向表》原件及电子版文件各一份;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电子版文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 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及电子版文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电子版文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5) 频道/栏目共建合作的需提供信产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电子版文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6) 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及电子版文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特别是对于如新闻、游戏、影视、音乐、两性生殖健康、气象信息、证券信息、医药等信息的来源授权或许可证书;
    (7) 提供相关产品、信息资讯原始版权人的合法授权文件1份(加盖公章);
    (8) 企业资质及过往经历、企业及产品介绍资料(企业简介)1份
    (9) 详细的产品或服务介绍,包括名称、功能、资费等内容电子版文件一份。

    第二步:合作确认

    (1) 全国业务运营部门或省级业务运营部门对合作伙伴提交的合作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2) 全国业务运营部门或省级业务运营部门对合作伙伴提交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审核评估;
    (3) 全国业务运营部门或省级业务运营部门就合作伙伴提出的合作意向进行沟通,并根据合作方的规模、运营能力、服务保障能力及发展目标等因素确定是否合作以及具体合作模式;
    (4) SP对中国电信提供的业务模式和资费情况进行确认。

    第三步:签订服务协议

    (1) 全国业务运营部门或省级业务运营部门与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正式开通业务的日期,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双方的具体合作事项及相关法律责任均以所签订的协议为准;
    (2) 全国性合作伙伴由全国业务运营部门与之签订服务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3) 省级合作合作伙伴由省级业务运营部门与之签订服务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第四步:测试连接

    (1) 双方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组织产品,并进行业务测试;
    (2) 测试完毕后,全国业务运营部门或省级业务运营部门提供测试结果报告;
    (3) 全国业务运营部门或省级业务运营部门与合作伙伴建立服务接口,并向中国电信用户服务中心提供完备的产品及服务资料。

    第五步:正式业务开放

    (1) 业务测试及客服准备工作完成后,全国业务运营部门或省级业务运营部门通知合作伙伴正式开放业务的日期;
    (2) 自服务协议经双方签署完毕后,即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04互联星空门户业务合作文件下载

点击下载互联星空门户业务合作文件

05合作咨询

邮件:gaoshan@ctid.com.cn
    联系人:高珊
    通信地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增值业务运营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西山赢府商务中心D座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58507110


    邮件:yangyan@ctid.com.cn
    联系人:杨艳
    通信地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增值业务运营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西山赢府商务中心D座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58507253